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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五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18 作者: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五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22〕9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申报人员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体范围要求请参照《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和五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的相关规定》(见附件2)执行。

二、评聘条件

本次职员职级评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不得申请晋级情形等详见《实施办法》。

三、工作组织

1.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的职员职级评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统筹负责五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工作。

2.各二级单位成立职员职级评聘工作小组,由单位党政领导、教职工代表等组成,成员不得少于7人,负责本单位职员职级评聘工作。

3.合肥校区专职辅导员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统筹负责,宣城校区专职辅导员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由宣城校区管委会统筹负责,具体实施流程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四、申报流程

1.7月18日,学校发布通知,部署相关工作。

2.7月20日前,各单位成立职员职级评聘工作小组,组织动员相关工作。

3.7月25日前,各单位对职员信息及申报意向进行全面梳理,并填写《××职员信息及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3),反馈电子版至人事处核对。

4.8月1日前,拟申报晋升职级人员,个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件4),报送纸质版至各单位。

5.8月2日,各单位反馈申报晋升职级人员数,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下达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岗位晋升具体名额。

6.8月12日前,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对申报晋升五级、六级岗位的人员进行初审后排序推荐至学校;各单位在学校规定的岗位职级晋升名额范围内,对申报晋升七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晋升人员。

7.8月15日,各单位报送《××推荐晋升五级、六级职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反馈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评审晋升七级及以下职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6,反馈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及个人《合肥工业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反馈签字、盖章纸质版)至人事处。

8.学校对申报晋升五级、六级职员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学校对晋升七级及以下职员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9.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晋升五级、六级职员人选。

10.学校公示。

11.学校发文聘任。

五、相关说明

1.2022年9月份前退休人员不参加此次评聘。

2.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3.联系人:张老师(行政二号楼423室)

咨询电话:62901090

电子邮箱:hfutzy@hfut.edu.cn

人事处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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